2009年4月24日 星期五

憶(一)


1


且讓我述說一下充滿回憶的一天,既是二十歲又是三十歲的一天。


一早起來,似乎沒有什麼不尋常的徵兆。老公幫我買了早餐,儘管我的腦袋打算繼續沉睡,但我的身體急切需要食物,所以不顧腦袋的意見,自行起床了。


老公正看著電腦,而我正品嘗那美味的蛋堡時,老公問我知不知道徐仁修這號人物。我回答:


「知道啊,他會攝影、寫作,很關心環境、生態,創立了荒野保護協會。有一陣子我很迷他,聽過他的演講,怎麼了嗎?」


老公用一種很佩服的眼光看著我:


「沒有啦,只是想說妳比較知道這方面的訊息,所以問妳一下。」原來他在看聯合新聞網,裡面報導了徐仁修。接著他說:


「他(徐仁修)對他的學生說錢夠用就好。以前他上大學時,覺得學校教一些技術性的東西很無聊,那些東西只要查參考書就可以,應該要學得是『為什麼』。所以他常常翹課。他說錢夠用就好,需要時,老天自然會送過來。他考試也考及格就好。」


我在一旁拼命地點頭。老公繼續說:


「他是個很清楚自己要什麼的人。不過這種話如果讓我們學生聽到,大概只聽進去:他常翹課,卻成為很有名的人。」


「他的確很特別。年輕時,他曾經到其他國家探險,寫了一套書,我有買,遠流出的,後來遠流還換了新封面,可是我覺得舊封面比較好看。」


我的思緒漫步至大四那年,那時我修的課少,知道嘉義有荒野的分會,就獨自一人跑去參加他們的讀書會,隔天又跟他們上阿里山。在阿里山上,他們各自拿大砲相機攝影,我卻什麼都沒有,只是散步。其中一位問我:


「妳沒有帶相機,不會很無聊嗎?」


沒有人告訴我此次目的是攝影,我還以為會有人做生態導覽,也許他們有自己的默契。去了幾次,覺得自己不屬於會裡的人,就不曾再去。我把這些告訴老公,他倒是頗為訝異:


「妳好厲害,怎麼會自己一個人去?」


「我也不知道,大學時,我常常自己一個人跑去參加營隊。有一次,我在 BBS 上認識的學長推薦我去參加大武山什麼營的,其中有一天,我們要從新好茶走到舊好茶,舊好茶是一個很美的地方,房子是由石板建成的,路是由石板鋪成,一整個村落都是由石板組成,渾然天成。那是我第一次背著登山背包上山,結果我的體力不支,臉色慘白,我的小隊先走了,但有一位大哥哥留下來陪我。」我無法關上傾洩而出的記憶,只能任由它繼續述說:


「還有一次,我自己一個人跑去參加第一屆的笠山文學營,看到鍾台妹、鍾鐵民,還有很多台灣文學的大老,真是感動。」我不禁得意地笑了起來:「後來我寫出〈尋找鍾理和的足跡〉這篇文章,刊在南方電子報上。」接著,我嘆了一口氣:「現在的我寫不出這種文章。」


「對,我從網路上搜尋到這篇文章時,覺得寫得很棒。」


後來,我還一度在公視的作家身影裡,瞄到了參加文學營的自己。


當時,臺灣意識剛興起,我自然而然地關心起臺灣的一切,那個年紀的我,會去做這些事,再自然不過了。如今回憶起來,那時的我真令現在的我相當驚訝,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個害羞內向的人,常常用「躲在角落畫圈圈」來形容小時候的自己,總覺得從沒有走出角落過,而那時的自己卻隱含著無法澆熄的熱情與勇氣。


老公有些感慨:「妳有一種熱情,像我就沒有,一直都是平淡地過來,好像缺了點什麼。」


我想了想,回答:「嗯,感覺上你所追求的都是一般價值觀普遍追求的東西。」


最近我正好在讀《心靈寫作》,作者遇到了一群循規蹈矩的學生,可以把文章寫得合情合理,可是要獨特卻很難,我把這段唸給老公聽,高聲引述其中一句話:


我知道了!因為你們沒有嗑過藥!


看過此書的人應該知道,這不是叫人去嗑藥,而是說人生有時應該要瘋狂一點。


老公聽了後說:「那我現在想吃粄條,開車到新竹去,算不算瘋狂?」


「不算,以你現在的能力不難做到,更何況新竹這麼近。」


「不管啦!我要吃粄條。」


他真的只是想吃粄條,那就開車去吧。不過,前面那句話似乎深植我們心中,或許從那句話開始,就有點偏離了軌道,雖然當時我們全然不知。


2


我們沿著三號省道前往北埔。那天是陰天,雖然看不見藍天,但也沒有下雨,在桃園,只要沒有下雨都是好天氣。在好天氣出遊,其實很普通,我們常常想到就開往郊區,那天也一樣,只是另一次出遊散心。


一路上,我們聽著曹格的歌。這是買車時,業務送給我們的 MP3,裡頭只有曹格的歌比較好聽,而且通常播到第四首就會被切掉,所以這一陣子,我們一直只聽著這四首歌。老公很愛這四首歌,他突然說:


「我想要練他的歌。」


期望瘋狂一點的念頭揮之不去,所以我說:「如果要瘋狂一點,那我們可以今天就去唱 KTV。」


老公倒抽一口氣,問:「就我們兩個?」


「對,就我們兩個。」


「好——,不過是不是要晚點去,這樣比較便宜,可是明天要早起去學校監考。要不要改成星期二晚上?隔天可以睡到飽。」


「可是到時候你還要改考卷,根本沒機會。如果想要唱的話,就要把握今天。」


我一定是下意識覺得,約定與瘋狂根本是相反詞,所以簡直是慫恿老公現在就走:


「比較貴也沒關係,反正,你又不是付不起。」


「好——,走!妳都這麼說了。」


吃完粄條,我們又在北埔裡逛一會兒。北埔已經讓我們失望至極,大部分的古蹟都只能在外面伸長脖子張望,我長得矮,視線常常被牆擋住,有一種看到美麗風景,中間卻硬生生地插入一根粗棍的感覺。倒是各種賣小吃的蓬勃發展,我不禁諷刺:


「臺灣的文化似乎只有吃而已。」雖然一邊逛一邊吃可能可以發覺箇中樂趣,但不幸地,我對吃不太有慾望。


「這好像是在說我?我也只想吃而已。」老公笑笑地說。


「那些古蹟都不讓人進去參觀,是怎樣?文化美麗的地方,就是那些生活的遺跡,擋著不讓人進去看,怎麼讓人感受生活?」環顧四週許多賣吃的攤販,我很憤慨:「真讓人失望。剛剛在巷子裡,老舊的紅磚牆邊看到的客家老婦人還比較讓人感動。」


「典型的臺灣人觀光就是這樣啊。像如果是我媽來這裡,就是走一走,看一看房子,然後回頭問我們說:『會嘴乾袂?』要不就是『腹肚飫袂?』」


老公故意轉身,假裝拿了一瓶飲料,又回頭繼續學婆婆的口吻對我說:


「『來,這互你吃。』然後回家就對人說:『我有去北埔蹉跎,厝起了不壞,是古蹟ㄋㄟ——』就這樣,他們不會想去了解其他事物。」


老公說得好極了。宅外無視於古蹟的存在,逕自走著自己的路。


無論如何我是不想再待在這裡,但離開時,因為好奇一間私人民宅,我跑到停車場裡偷瞄,發現裡頭還有人住,主祠卻頹圮不已,無人修復。也許是因為沒有經費,不過我猜應該是大家族的公有地很難處理。就像老公老家的三合院一樣,稅沒有人繳,坍掉的部分沒有人維護,就算開會也無法統合意見,原因當然是沒有人願意放棄遺產,但也沒有人願意出錢。


大家共同的記憶,就這樣廢棄多年。



〈待續……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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